國軍

國軍聘雇人員適用勞基法問題?

一、國軍聘雇人員是否完全適用勞基法?或有其他需配合國軍部隊運作的部份(如雖適用勞基法但有但書)?二、政治課程(如莒光課)、部隊訓練、會議或講習算不算工時?二、一個值勤席位由4個聘雇人員值勤

有無超過勞基法規定工時?希望回答的大大能引經據典

好讓小弟參考

感恩囉!
您好 1.國軍特約聘人員管理作業規定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樹立管理制度

健全組織功能

特依據「勞動基準法」(以下簡稱勞基法)及國防部頒「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」訂定「國軍特約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」 第四條 本部得依業務需要與特約聘雇人員簽訂不定期契約

上述契約依勞基法規定辦理 http://gpwd.mnd.gov.tw/mgpwd/web1/web1_11.htmhttp://www.mnd.gov.tw/service/print.aspx?SerID=79請詳閱上述網站 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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